|
||
![]() |
||
![]() 根据《中共漳州市委、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》(漳委[20 02]43号)和《中共南靖县委、南靖县人民政府关于南靖县县镇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》 (靖委发[2002]26号),保留南靖县农业局,乡镇企业局并入农业局,对外挂牌;加挂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。南靖县水利局与农业局合署办公。南靖县农业局是主管全县农业(含 种植业部分、畜牧业、渔业)和有关农村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,为正科级。 一、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,县农业局主要职责是: (一)贯彻执行中央有关农村的政策,执行国家关于农业的方针政策、法律法规,研究拟定、 起草我县产业政策,参与研究制定农村发展战略、重大农村经济改革和增加农民收入措施。 (二)负责组织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、合作经济组织建设;参与 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,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。 (三)编制农业发展规划,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;负责农业专项资金的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; 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、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;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农业区域 开发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。 (四)组织实施农业现代化、产业化规划;研究拟定产业化经营的政策;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 料市场体系建设,负责全县农产品市场及农产品信息工作,为“三农”提供优质服务,参与研究 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和中长期需求计划。 (五)拟定和执行农业科研、教育、技术推广的有关政策和发展计划;组织农科教结合协调工 作;农技干部再教育及方法;组织实施农民培训、职业教育;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和推广项目的遴 选及实施;组织实施农业科学技术引进工作。 (六)负责贯彻执行农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法制宣传教育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,查处违规违纪案 件。按照《农业法》承办有关应诉工作。 (七)负责组织贯彻主管产业的国家、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实施;组织起草本部门管理的各项技 术标准;负责研究无公害农产品的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;拟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展 规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、指导畜牧业渔业结构和布局调整。主管全县的动植物对内检疫 (不合森林植物)和兽医卫生、兽药药政药检管理、渔政管理工作。 (八)组织农业境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。 (九)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,指导和协调农业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引进推广 和运用。 (十)主管饲料、添加剂的行业管理工作。 (十一)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 二、机构设置 办公室 联系电话:7822710 农业执法监督股(农业执法大队) 联系电话:7822710 市场信息股 联系电话:7822710 兽医站 联系电话:7829648 种子站 联系电话:7822176 经作站 联系电话:7828524 经管站 联系电话:7828524 农科所 联系电话:7828524 植保站 联系电话:7828524 农技站 联系电话:7828524 土肥站 联系电话:7828524 水技站 联系电话:7829648 渔政站 联系电话:7829648 三、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南靖县农业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,其中:局长1名、副局长1名。机关工勤人员按有关规 定核定事业编制1名。 |
|||
|
||